为加快集聚纺织服装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助力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方参与、共同发力”的工作思路,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今制定《清城区关于纺织服装技术技能人才招引稳岗的若干政策(试行)》。
根据这个政策,由清城区人社局与纺织服装转移园用工公司共同组织开展缝纫类工种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认定,对公司新引进且成功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发放2.5万元/人的稳岗补助,入职连续工作满6个月发放1万元,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再发放1.5万元。经认定的高技能人才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优先打算入读公办学校。该条办法按照“先申报、先认定、先支持”的原则补助支持人数总计不超过300人。
支持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开展自主招工,对企业自主招用新员工(未经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推荐)且连续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公司1500元/人的招工补贴。支持纺织服装转移园企业向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对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且成功引进员工数量在3个月内动态维持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给予合同制度服务费用30%的补贴,每家公司补贴不超过5万元。